这是导致水灾发生的客观条件和直接导火索。
对矿区水文地质条件掌握不清
勘察不足:在矿山建设和生产前,对矿区及周边区域的地质构造、含水层分布、富水性、地下水流向、溶洞(喀斯特地貌)发育情况等关键信息勘察不充分、不准确。
资料有误:依赖过时的或不完整的地质资料,未能识别出隐蔽的导水通道或高压含水层。
接近或沟通强含水层、溶洞或地下河
在采矿过程中,由于对安全距离判断失误或地质条件突变,意外揭露了高水压、大流量的含水层或岩溶洞穴。这些水体在巨大压力下瞬间涌入矿井,造成灾难性事故。
沟通老空区(采空区)积水
这是最常见的原因之一。矿山经过多年开采,会形成大量废弃的采空区。这些采空区如同一个个“地下水库”,积存了大量雨水和地下水。
当现有巷道或采场与这些未知的、或位置判断错误的老空区之间的保安矿柱不足或被意外破坏时,老空积水会瞬间溃入,水量大、来势猛,并常伴有有害气体。
地表水体的灌入
矿井的井口或塌陷区如果位置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,在暴雨、洪水期间,江河、湖泊、水库等地表水会倒灌或通过裂隙、塌陷坑直接涌入井下。
采矿形成的地面塌陷区或裂隙未及时填堵,成为地表水直接下渗的通道。
构造断裂带导水
断层,特别是张性断层(活断层或富水断层),是天然的导水通道。它们可能将远方的强含水层或地表水体与矿井连通。
在掘进或采矿中遇到断层时,若未进行超前探水或加固处理,极易引发突水。
这些是导致上述直接原因发生的人为和管理因素。
防治水技术措施不到位
“有疑必探,先探后掘”原则未落实:这是防治水的黄金法则。但在实际生产中,为了追求产量和进度,常常存在侥幸心理,未进行超前钻探或探测不彻底。
防水设施不完善:井下防水闸门、防水墙等关键设施缺失、设计不合理或未定期维护,无法在突水时有效拦截水流、分区隔离。
排水能力不足:矿井排水系统的水泵、管路、水仓容量设计不能满足最大涌水量的要求,或者设备老化、维护不当,一旦发生突水,无法及时排出。
人为违章与安全管理缺失
技术人员和工人意识淡薄:对水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,缺乏必要的培训。
违规作业:在明知有水害风险的区域,不按规程作业,如超挖保安矿柱、在禁采区开采等。
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: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流于形式,缺乏有效的监管和问责机制。
设计与规划缺陷
矿山开采方案设计时,对水害风险评估不足,未选择合适的采矿方法和巷道布置,使得采场过于接近含水构造。
开采顺序不合理,导致承压水头压力集中,增大突水风险。
总而言之,非煤矿山水灾的发生通常是 “先天不良” (复杂恶劣的水文地质条件)与 “后天失调” (技术措施不到位、管理混乱、人为失误)共同作用的结果。其中,沟通老空积水、揭露强含水层或溶洞、以及断层导水是最主要、最危险的直接原因。而未能严格执行“预测预报、有疑必探、先探后掘、先治后采” 的防治水原则,是导致绝大多数透水事故最根本的管理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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